近年来,安责险在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中较好地发挥了风险评估管控、事故预防、损失补偿功能作用,但从市场总体来看规模小、发展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贯彻新思想新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等方面带来一系列重大变化,更加注重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为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法律依据,但新发展阶段对安全生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何有效激活安责险的潜在市场需求,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覆盖面?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创新体制机制。安责险的推广难成气候,与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体制的局限性在很大程度上有关。安责险是社会共治的模式创新,也是政府转变职能的体制创新,有效推进安责险在更多更广领域的覆盖,须加强行业监管部门合作,加强安责险市场化推广途径,加强保险机构专业化队伍建设。
创新产品供给。推动保险机构加强同地方政府部门的衔接,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丰富安责险类产品供给。如,浙江省衢州地区针对当地化工类企业众多的情况,围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以“保险+服务+科技+标准”的模式,创新开展“安环险”,已承保企业710家,提供风险保障350亿元;嘉兴地区探索开展HSE一体化综合保险,融合环境污染、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火灾公众等四项保险责任,以“保险+服务+科技”模式承保园区43家,提供风险保障64亿元。
完善运营保障。科学推进安责险业务离不开专业化、精细化运营和数字化管理。可以通过设立安责险运营中心、建立安责险风控服务平台等方式,推动保险机构不断丰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服务内容,在做好安全培训、隐患排查等服务基础上,结合企业类型开展特色定制化风控服务。
强化监督管理。安责险的健康发展需要监管部门、保险机构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安责险业务开展、提升事故预防服务质效、提升案件理赔服务效率,推进业务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安责险产品基本要求,通过“负面清单”“底线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推动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实现良性循环。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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