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持续暴雨、台风“烟花”等极端天气灾害频发,给当地经济带来巨大损失,民众生命安全也受到威胁。有研究表明,全球气候变化将使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明显增加。随着我国城镇化深入推进,大量的人员和财产向城镇地区集中,可以预见,自然灾害风险的暴露程度将不断提高。
面对地震、台风、暴雨、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如何充分发挥保险的市场化机制作用,实施基于灾因的风险解决方案,在灾前做好防灾备灾、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在灾后快速高效分担损失、提升恢复重建能力,建立起有效的巨灾保险体系,是各级政府及保险行业亟待探索实践的一项重要课题。日前召开的银保监会半年度工作会议已经将“推动巨灾保险试点和立法,将更多自然灾害纳入保障”列为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自然灾害风险保障不足
巨灾保险制度是指对因发生地震、台风(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或重大人为灾难,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给予分散风险的制度安排。巨灾保险是巨灾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经济手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可极大减轻政府和财政负担。
从近年来发生的灾害情况来看,国内保险业巨灾险赔付金额在灾害造成的损失中比例已有明显提升,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存在很大提升空间。
国际数据显示,全球保险业赔付的自然灾害损失占经济损失的40%左右,而我国保险业在自然灾害中的赔付比例约为10%。在本次河南暴雨灾害中,截至7月28日,河南保险业根据理赔报案的初步估损为98.04亿元,但近百亿元的商业保险补偿相较909.81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仍显得捉襟见肘。
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现有的灾害保险产品尚未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覆盖率偏低,难以汇聚形成应对极端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合力,是自然灾害赔付率低的一个主要原因。
此前,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指出,我国巨灾保险产品不够丰富,当前的巨灾保险主要以地震为主,针对台风、洪水、突发卫生事件等多灾因的保险保障还不够完善,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保障区域不够平衡,如地震巨灾保险主要集中四川等个别地区,其他地震高风险地区投保面明显过低,巨灾保险发展还存在明显短板和不足。保险覆盖还不全面,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自主投保意识不明确,保险覆盖面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巨灾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多地试点巨灾保险模式
“真没想到,赔款这么快就可以拿到。”宁波市象山县的梭子蟹养殖户陈先生收到65760元赔款时,沮丧的心情一扫而空。该养殖户于今年5月底为他的548亩塘养梭子蟹投保了气象指数保险,台风“烟花”来袭时,他的548亩塘养梭子蟹全部出险。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接到报案后,仅用22分钟就完成了首笔农险的理赔工作。
陈先生所在的浙江宁波也是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之一。2014年,宁波市由市财政出资,向保险公司购买多灾种巨灾保险,为城乡居民和外来人口提供因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提供补偿。在模式上,宁波巨灾保险采用“1+N”模式,以自然灾害为主险,叠加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故)保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见义勇为保险。
应该说,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历经多年探索,在很多自然灾害多发省份推出了不同模式的巨灾保险试点。除“宁波模式”外,其他省市还相继开展了巨灾指数保险试点。2015年,云南省大理州政策性地震指数保险落地,这是我国首款“指数型巨灾保险”,由大理州政府统一投保,将地震指数保险启动赔付震级设置为5.0级,并以每0.5级为一档,进行差异化赔付。
另外,广东省巨灾指数保险从2016年在粤东西北湛江、韶关、梅州、汕尾等10个地市开展试点。按照“一市一方案”原则,承保公司针对当地的特点量身定制个性化的保险方案。保险责任范围为发生频率较高的台风、强降雨以及破坏力较强的地震,实行分层赔付。
据统计,全国有15个省市推动开展了地方性巨灾保险试点,结合地方巨灾风险特点,提供差异化、特色化、定制化风险保障,积累了丰富的试点经验,建立了相对成熟的经营模式。截至2020年底,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累计为全国1281万户次城乡居民提供超过5250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
强化险企巨灾风险管理
与一般灾害事故相比,巨灾风险具有难预测、发生频率低的特点,民众很少会考虑运用巨灾保险来分散风险损失。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尚未形成一套完备的巨灾保险体系,也没有明确定位保险公司在整个抗灾救灾体系中发挥的作用,巨灾保险基金平台也尚未建立。
“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要实现这个目标,保险公司应不断创新和优化产品运行模式,强化风险管理职能。
为更充分地发挥保险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近日,中国人保以不同灾因为切入点,推出“守护保”和“综治保”两大保险方案,保障灾害覆盖台风、暴雨、洪水、雪灾、龙卷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守护保”聚焦人身伤亡,以灾因数量和辖区内居民人口数量为保费测算基础;“综治保”保障家庭财产损失,保费测算基础为灾因数量和辖区内家庭房屋数量。
针对保险业如何进一步加强巨灾风险管理,人保财险相关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一是要推进保险从损失补偿向风险保障和灾害增信的功能延伸,推动商业保险从赔付率和费用率两个维度的产品定价,向赋能减损服务成本、损失率、费用率三个维度的风险解决方案定价基础转变,更多参与灾害防御,为社会减损赋能,赋予保单更为丰富的价值。二是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行业直保和再保主体应形成合力,共同开发和销售专属产品,搭建服务平台,贡献承保能力,开展灾害防御研究,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灾害保险体系。
巨灾保险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国家层面应确立牵头机构、通过立法确立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和保险业在灾害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才能将这项工作引向成功。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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